實在受不了,明明中文有很多表現被動語態的方式,但是我看許多人越來越偷懶了,表現被動,就用「被」,於是,被認識、被理解、被揭露、被傳遞、被告知、被發表、被公開、被命名、被聽見、被決議、被引用……什麼都要用「被」。只要找不到好的動詞用,就用「被」,長此以往,我們還好意思笑別人用火星文?
想想以前的家常對話,或是國文課本裡,哪來那麼多「被」。以前每天唱的國歌:「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每天要唱,很鳥,但好歹不會有人說「三民主義需要被尊崇」吧。
都是英文惹的禍。「被」,完完全全的英文語法移植過來,在英文中,寫作者習慣把想要強調的主體放在句首,但該主體不是動作的發動者,就會用被動語態,例如:
- If something you are told doesn't feel right (如果你聽到一些不太對勁的事)
- Let truth be told (讓真相傳出去)
- The report was released by FAO (由FAO公開的報告)
- I am not understood (人們都不瞭解我)
- The ongoing decline of the biodiversity is revealed in this assessment (這份評估顯示了生物多樣性持續惡化的現象)
- The voices of women and children must be heard (女性與兒童的聲音應公諸於世)
- Grassroots movements can help ensure that local people's voices are heard (草根運動有助於宣揚在地民意)
- 牛奶安全受威脅的報告需要被揭露
- 農業文化必須重新被認識
- 這個歷史傷口需要被認識、傷者的聲音需要被聽見
- 緬甸需要被關注
- 踩線團花蓮參訪,觀光協會理事長施勝郎不滿未被告知
最近監委提名作業遭立委封殺的新聞,甚至出現這樣的報導:
王建煊明確說,若那些當初不選立委而被承諾有監委位置的人上榜,如此一來「監察院就完蛋了,死路一條」(自由時報20080706)看到這,我就不行了,「被承諾」?什麼鬼?
中文不論文字或口語,都很少用「被」,甚至「被」的原意不是用來表達被動語態,而是像棉被一樣把某樣東西「覆蓋」上去的意思。所以,我們有:教澤廣被、福澤廣被、澤被萬民、澤被蒼生,等等此類的歌功頌德成語
不用「被」,用什麼?很多阿!用「遭」、「受」、「挨」、「為」、「加以」,文言一些,還可用「見」來表現(台語裡甚至沒有「被」、只有「令人」、「讓人」、「給人」);有時候,直接省略而從前後文得知整句語意的;有時後,把動詞換成主動的,例如:
一、動詞代換,最簡單的:
- 被打、被揍、被罵 VS 挨打、挨罵、挨揍、給人打(最後這是台語)
- 被重視 VS 受重視
- 不被影響 VS 不受影響
- 被委託 VS 受託
- 被判處死刑 VS 遭判死刑
- 被遺忘VS遭遺忘
- 被竊 VS 遭竊
- 被討厭、被嫌棄 VS 令人討厭、讓人嫌惡
- 在歐美廣被認識的觀念 VS 在歐美廣為人知的觀念
二、代換動詞,將被動轉為主動:
- 被電到 VS 觸電
- 被刺身亡 VS 遇刺身亡
- 被救 VS 獲救
- 被告知 VS 獲知
- 消息被外界得知 VS 消息外洩、消息走漏
- 弱勢的聲音需要被聽見 VS 讓弱勢的聲音傳出去
- 被踢爆、被揭穿 VS 曝光
三、直接省略,不用「被」,讀的人也知道有「被」的意思:
- 你被曬傷了 VS 你曬傷了
- 被許諾之地 VS 許諾之地
- 這問題需要被釐清 VS 這問題需要釐清
- 確保基因能被傳遞下去 VS 確保基因能傳遞下去
- 正式被列入保育類動物 VS 正式列入保育動物
- 這案子在專案小組階段就被決議不通過 VS 這案子在專案小組階段就決議不予通過
身上有被拷打的傷痕 VS 身上有拷打過的傷痕
五、有的動詞可以當名詞用,就不需要「被」了:
這孩子需要被關注、被關懷 VS 這孩子需要關注與關懷
六、稍微文言一些,可用「見」
被拋棄、被嘲笑、被教導、被抱怨 VS 見棄、見笑、見教、見怪
以上的「被」,自己用google查一查,就知道不是為了寫這篇文章亂掰來的,而且很多是嚴肅認真的文章,也這麼濫用「被」。
就像我們不希望簡體中文取代繁體中文(正體中文)一樣,如果希望保有中文豐富的語彙和多樣性,從現在起,少用「被」吧!
那麼,請再想一想,「若那些當初不選立委而被承諾有監委位置的人上榜」,這句話可以怎麼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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