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8

投入身家財產與血汗的環保人士多著呢

為什麼要寫這個標題?

起源於我在Hemidemi看到一篇網友收錄的書籤「商業操作的休閒農業有何不好?
這篇文章中格主元毓用經濟學觀點分析為什麼如今的休閒農業會呈現公共電視「休閒農業行不行」所批判的結果。

經濟學分析不是我所長,我看到有人認真的用專業理論來分析現象當然很值得敬佩,如今的時代,願意認真理性分析的人而不僅只灑口水的人越來越少,這樣的人值得尊敬。雖然我憂心該作者分析現象之餘過度貶抑主動的價值取捨,但這不是本篇的重點。

我想談的是該篇文章作者的一段話:

經濟學上,「做什麼永遠比說什麼」來得重要許多!

許多環保人士大力鼓吹他們有多麼熱愛土地,熱愛自然山水。
但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大發厥辭永遠是最沒有成本的事情!我們未曾見過這些在媒體上鼓吹環保之人或團體真正拿出自家財產來,買下他們認為應該要保護的土地,任其自然循環,永不開發!(即便是國有土地,若某人有這種偉大情操,我相信BOT也是可行合法的)

這有什麼問題?我難過的是:

  1. 作者強調不要口水,但這段話顯然表示他並不懂環保人士,也不懂環保人士的努力,因為確實有許多環保人士投入自己的身家財產在保護好山好水、保護大自然的。作者顯然不懂這方面的事務,卻妄下斷言,犯下了他自己也討厭的口水之爭的毛病。

  2. 許多環保的努力沒有受到理解,只因為環保事務的確需要有人上媒體、寫部落格,來宣傳環保的價值和努力,卻遭到其他人誤以為環保人士只會打嘴砲。

為何環保人士的努力會遭到誤解,有什麼更好的策略,我不知道。我能做的,只有先在這邊舉例說明:投入身家財產來保護大自然、保護好山好水的人,多的是。

如果focus在農業議題的領域,例如在石門創立臨海農場劉力學淡水大屯溪自然農法教育農莊黎旭瀛醫師農園、溪底遙農園的工作者、有機稻場穀東俱樂部的田間管理員賴青松種植有機食用玫瑰的玫開四度玫瑰園......

這些人,都不是原本務農的人,他們有的因為自身深受不健康食品所害的經歷、或因接觸環保理念等等,因而或租或買或用自己的地來從事有機的、無毒的耕作。還有些原本務農後來加入有機耕作行列的,例如三芝種蓮花的阿石伯、以及許許多多與慈心基金會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的合作農友。

再來,作為對小農支持的平台,如旗美農民市集、台中合樸農學市集、協助屏東枋山無毒愛文芒果的屏東環保聯盟等,這些平台的經營者,又有哪一個不是投入自己的財產、時間和精力的?

從事環保運動的人,也有許多不同的角色,有的人也不一定會自稱自己是環保人士,但常常對環境保護看重的立場是一樣的。像前面提到很多在親自下農的人,光是面對土地、面對作物,就有忙不完的農事,未必有時間從事政策的遊說。有的人,則認為政策遊說比較重要,願意投入組織工作,願意想辦法爭取媒體對環保觀點的報導,這些人,就是外界常看到的「環保人士」。

況且,要求環保人士自己把花錢買地保護起來,也不實際,許多人投入環保組織工作,領兼職的薪水做全職的工作,這類的人,可以縮衣節食,把慾望減到最小,仍有辦法生活下去,但能期待他們有能力去買地嗎?

況且,這也不是環保人士期待的方向,在台灣,有人開始宣傳國民信託,就像英國的國民信託組織(現在是英國王室以外的最大地主)或日本的國民信託,希望集眾人的力量,把值得保存的自然資產或歷史文化資產,保存下來,「一萬人每人的一元其力量大於一人的一萬元之一萬倍」。

重視環保,採取環保行動,不是少數媒體上「環保人士的專利」。

不知道,這些資訊是否真的有助於讓一些敵視環保運動或環保人士的人,更加瞭解環保運動在做什麼?我總是盡一份力量就是了。

媒體很願意刻意去放大極端的意見,因為衝突越大越有賣點。但是,大部分從事環保運動的人,不論有沒有媒體報導,都願意默默一步一腳印的經營,大部分從事環保運動的人,也重視文明生活的價值,希望能取得人類文明與自然的平衡點。

若你還不是很暸解環保運動和環保人士在做什麼,只要記得,不要只從主流媒體片面的印象去判斷就好。

2008/07/14

王鼎鈞:一件二二八事件懾伏了本省人,另一件煙台聯合中學冤案懾伏了外省人

這宗堪稱是國民政府來台的第一宗大型白色恐怖案,而且受害者是外省人。雖然受害者已獲得平反,但到現在還沒有獲得政府的正式道歉。

高丹華老師的社區筆記中說:

1952年,蔣中正首度知道此事,張群任總統府秘書長,曾坦言:「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應給一個交代。」但軍方回答:「要給國家留點顏面。」...
到了2007年底:

...馬英九批評執政黨不想解決發生歷史悲劇的根源,只想在選舉中消費,但整個澎湖事件中,民進黨只是秉持轉型正義做該做的事。實際上「澎湖七一三山東煙台聯合中學校長及學生白色恐怖事件」的平反與立碑,前後經過十多年的努力,當時的發動者以國民黨籍的立委居多...
KMT當權者對待受害者的態度,似乎50多年沒變!?

自認為看過了許多白色恐怖和二二八的史料,看過713這天許多媒體的報導,才知道自己的視野始終集中在「本省」受害者身上,對外省人也受害的歷史認識貧乏。

僅以此篇紀錄,警惕自己無知的比知道的還多。

自由時報20080713報導
小檔案/七一三事件 台灣第一宗大型白色恐怖案

一九四九年國民政府在中國大陸一路潰敗,其中八千名山東流亡學生跟隨國民黨政府到台灣,由當時澎湖防衛司令部李振清派船將他們接運到澎湖,並成立煙台流亡聯合學校。

國共戰爭導致部隊人數遽減,部隊嚴重缺員,七月十三日澎湖當地駐防的三十九師師長韓鳳儀與李振清前往學校,要求學生參軍,由於這與當時政府「十八歲以上男同學編成『青年軍』,半天軍訓半天上課;未及齡學生,一律進澎防部所設的子弟學校就讀」的約定相違背,校長張敏之與韓鳳儀激烈理論,學生亦大譁。

當時軍隊殘忍對學生開槍,以刺刀捅傷多人,包括張敏之在內等多人遭逮捕下獄,後被槍決,甚至有不願參軍的學生被軍隊蒙住雙眼,套上麻袋丟入海中,失蹤者達二百餘人。全案稱為七一三事件,也是撤退來台的國民政府所發生的第一宗大型白色恐怖案。

山東籍知名作家王鼎鈞曾說,「國民政府能在台灣立定腳跟,靠兩件大案殺開一條血路,一件二二八事件懾伏了本省人,另一件煙台聯合中學冤案懾伏了外省人。」

(記者許紹軒)

其他相關報導:
澎湖713事件建碑 地點終敲定
歷劫重生 王人榮有餘悸
山東流亡學生只是澎湖的過客嗎?從一座紀念碑說起
匪諜 是怎樣做成的(20060412自由副刊,王鼎鈞)

2008/07/09

不要再「被」了 你們一直用「被」還敢笑火星文

實在受不了,明明中文有很多表現被動語態的方式,但是我看許多人越來越偷懶了,表現被動,就用「被」,於是,被認識、被理解、被揭露、被傳遞、被告知、被發表、被公開、被命名、被聽見、被決議、被引用……什麼都要用「被」。只要找不到好的動詞用,就用「被」,長此以往,我們還好意思笑別人用火星文?

想想以前的家常對話,或是國文課本裡,哪來那麼多「被」。以前每天唱的國歌:「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每天要唱,很鳥,但好歹不會有人說「三民主義需要被尊崇」吧。

都是英文惹的禍。「被」,完完全全的英文語法移植過來,在英文中,寫作者習慣把想要強調的主體放在句首,但該主體不是動作的發動者,就會用被動語態,例如:

  • If something you are told doesn't feel right (如果你聽到一些不太對勁的事)
  • Let truth be told (讓真相傳出去)
  • The report was released by FAO (由FAO公開的報告)
  • I am not understood (人們都不瞭解我)
  • The ongoing decline of the biodiversity is revealed in this assessment (這份評估顯示了生物多樣性持續惡化的現象)
  • The voices of women and children must be heard (女性與兒童的聲音應公諸於世)
  • Grassroots movements can help ensure that local people's voices are heard (草根運動有助於宣揚在地民意)
可是一些偷懶的翻譯,會把這些句子翻成:被告知、被公開、被理解、被顯現、被聽見,久而久之,人們漸漸習慣這種「被」的語法,於是我們常可看到以下的句子:

  • 牛奶安全受威脅的報告需要被揭露
  • 農業文化必須重新被認識
  • 這個歷史傷口需要被認識、傷者的聲音需要被聽見
  • 緬甸需要被關注
  • 踩線團花蓮參訪,觀光協會理事長施勝郎不滿未被告知

最近監委提名作業遭立委封殺的新聞,甚至出現這樣的報導:
王建煊明確說,若那些當初不選立委而被承諾有監委位置的人上榜,如此一來「監察院就完蛋了,死路一條」(自由時報20080706
看到這,我就不行了,「被承諾」?什麼鬼?

中文不論文字或口語,都很少用「被」,甚至「被」的原意不是用來表達被動語態,而是像棉被一樣把某樣東西「覆蓋」上去的意思。所以,我們有:教澤廣被、福澤廣被、澤被萬民、澤被蒼生,等等此類的歌功頌德成語

不用「被」,用什麼?很多阿!用「遭」、「受」、「挨」、「為」、「加以」,文言一些,還可用「見」來表現(台語裡甚至沒有「被」、只有「令人」、「讓人」、「給人」);有時候,直接省略而從前後文得知整句語意的;有時後,把動詞換成主動的,例如:

一、動詞代換,最簡單的:
  • 被打、被揍、被罵 VS 挨打、挨罵、挨揍、給人打(最後這是台語)
  • 被重視 VS 受重視
  • 不被影響 VS 不受影響
  • 被委託 VS 受託
  • 被判處死刑 VS 遭判死刑
  • 被遺忘VS遭遺忘
  • 被竊 VS 遭竊
  • 被討厭、被嫌棄 VS 令人討厭、讓人嫌惡
  • 在歐美廣被認識的觀念 VS 在歐美廣為人知的觀念

二、代換動詞,將被動轉為主動:

  • 被電到 VS 觸電
  • 被刺身亡 VS 遇刺身亡
  • 被救 VS 獲救
  • 被告知 VS 獲知
  • 消息被外界得知 VS 消息外洩、消息走漏
  • 弱勢的聲音需要被聽見 VS 讓弱勢的聲音傳出去
  • 被踢爆、被揭穿 VS 曝光

三、直接省略,不用「被」,讀的人也知道有「被」的意思:

  • 你被曬傷了 VS 你曬傷了
  • 被許諾之地 VS 許諾之地
  • 這問題需要被釐清 VS 這問題需要釐清
  • 確保基因能被傳遞下去 VS 確保基因能傳遞下去
  • 正式被列入保育類動物 VS 正式列入保育動物
  • 這案子在專案小組階段就被決議不通過 VS 這案子在專案小組階段就決議不予通過
四、轉換語態,用完成取代被動:
  身上有被拷打的傷痕 VS 身上有拷打過的傷痕

五、有的動詞可以當名詞用,就不需要「被」了:
  這孩子需要被關注、被關懷 VS 這孩子需要關注與關懷

六、稍微文言一些,可用「見」
  被拋棄、被嘲笑、被教導、被抱怨 VS 見棄、見笑、見教、見怪

以上的「被」,自己用google查一查,就知道不是為了寫這篇文章亂掰來的,而且很多是嚴肅認真的文章,也這麼濫用「被」。

就像我們不希望簡體中文取代繁體中文(正體中文)一樣,如果希望保有中文豐富的語彙和多樣性,從現在起,少用「被」吧!

那麼,請再想一想,「若那些當初不選立委而被承諾有監委位置的人上榜」,這句話可以怎麼改?

lulu也在關心蘇花高!!

這是公共電視有話好說的一個畫面。

不管潘翰聲和傅崐萁舌戰,不管花蓮觀光協會理事長如何說反蘇花高的都是「二三十歲少年仔,吃飽喊餓,吃熱喊冷」(閑閑沒事吃飽撐著只會靠夭的年輕人)

Lulu就是很專心看著主持人筆來筆去地介紹「蘇花替」始末。誰說關心蘇花高的都是沒事做的少年仔,lulu成天閑閑沒什麼事做是沒錯,不過她已經是阿嬤級10多歲的老貓囉!

LULU在哪裡?點圖看清楚點!
更多LULU:

2007/10/26

Love Will Tear Us Apart

Red Road 紅路主題曲


Love Will Tear Us Apart

When the routine bites hard
And ambitions are low
And the resentment rides high
But emotions wont grow
And were changing our ways,
Taking different roads
Then love, love will tear us apart again

Why is the bedroom so cold
Turned away on your side?
Is my timing that flawed,
Our respect run so dry?
Yet theres still this appeal
That weve kept through our lives
Love, love will tear us apart again

Do you cry out in your sleep
All my failings expose?
Get a taste in my mouth
As desperation takes hold
Is it something so good
Just cant function no more?
When love, love will tear us apart again
原本是Joy Division 主唱 Ian Curtis的快板歌
經過Honeyroot的慢板演繹
令人陷入不可思議悽美惆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