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4

笑死-->統一是天下大勢

最近看到最好笑的文章!

看了待業青年日記(期間限定): [Unite] 統一是大勢所趨,那味全該怎麼辦?

才知道,統一有這麼多關係企業阿。
還有味全的歌,居然還有人記得。

全文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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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是王作榮的文章圖檔(20080722聯合報民意論壇 )

攻佔你的滑鼠游標? 來看部落格廣告

「google提供的廣告」bloggerads...街頭玲瑯滿目想要攻佔你的視覺的廣告,早就攻佔了你瀏覽部落格的滑鼠游標。

部落格放廣告有OK不OK?對一個讓自己部落格長蜘蛛網好幾年的我來說,還不是頂重要的問題,不過,最近看到一些人在討論,略摘一下,或許你用得上。

漂浪。島嶼寫了一篇◎部落格廣告的叢林風險◎,聊部落格廣告的法律問題:

有人買,有人賣,無論BLOG初起之時的反動特性,在拼經濟的年頭談道德,總是讓人笑也讓人厭,不放廣告是吃太撐還是餓不死,或者會問上一句,「有那麼嚴重嗎?」

談道德真的太八股,那麼改來談談法律,提醒小白兔部落客,當心誤闖野狼森林。繼續看下去....

portnoy(我強烈懷疑這是porntoy的委婉語 @@)也現身說法,用「長達20分鐘的喃喃自語」來談部落格的置入性行銷,呼,我還真看完了。

當然,除了商業廣告之外,還有替公共議題行銷的廣告手法。正好,portnoy阿孝打算在8月3日(週日)辦一場「2008台灣網誌青年運動會第二場:打造未來媒體、前瞻網路新聞」,用盪鞦韆來代言。

eh...算你狠。看吧:



想去的人,地點在四四南村(信義公民會館),詳細活動流程和地點在這裡。線上報名在這裡

2008/07/21

不懂經濟學的我 與法律、經濟學家的對話

paper umbrella, 美濃紙傘

最近看了元毓說這個部落格,格主是學法律和經濟的
他很用心把他相信的經濟學理論拿來分析現狀,例如糧價上漲、美國次貸風暴等
這些對不懂經濟學的我來說,都很值得學習。因為缺少基本的經濟學概念,看得很累,我正在花時間閱讀當中。

不過得聲明,我欣賞他樂意分享專業意見的用心,但我不欣賞他動不動用一些「無知、愚蠢」形容詞來批評他不同意的意見。另外,他用經濟學理論解釋現狀讓我獲益良多,但推導出來的結論似乎不太對,尤其最近看了他的「商業操作的休閒農業有何不好?」、「偉哉!市場!」,他摒棄依照價值觀而做出的取捨與決策,讓我不解。因此也忍不住用我所認識的環保理念和他對話,他也很認真的回應。

我覺得任何不同領域的對話都很寶貴,不管歧見有沒有消弭,對話是一定要的啦。所以我把之前的留言和他的回覆也貼在這裡,作為我難得和其他部落客討論的紀錄。

最後,元毓說有篇「畢業致詞」,是一個作家P.J. O’Rouke 對美國某大學畢業生的致詞。內容、觀點很有趣,雖然我不完全同意,但值得一讀。我也認為,畢竟economy和ecology系出同源,都是eco字源(這邊有鄭先祐老師介紹的生態學發展史簡介),文魯彬也希望環保團體不要再把自己當環保團體,應該以「永續的經濟團體」自許,所以,生態學者、以及環保人士,有機會多瞭解經濟學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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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對「商業操作的休閒農業有何不好?」的回應,這回應主要是針對其中針對環保人士打嘴砲的流彈(見我稍早的文章「投入身家財產與血汗的環保人士多著呢」):

1.您用經濟學理論來解析現實世界為何如此,分析現實世界之所以表現為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您的用心很值得尊敬,您的分析也很值得我等經濟學白痴學習。您不吝花時間分享您的所學,的確也讓我學了不少,在此向您致敬。

2.我認為,你用來分析現實運作方式的理論都很OK。但之後推導出來的無知、天真、愚蠢、膚淺等評語,和衍生出來攻擊環保人士的流彈,我並不贊同。原因後述。

3.用好的理論分析現狀,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我們的處境,理解我們的所面對的優勢、劣勢、機會、威脅(SWOT),但不能「決定」我們要往哪個方向 走。能決定以後要怎麼走的,必然是「價值判斷」。我不懂經濟學,但我以心理學來比喻,就好比佛洛伊德的心理分析理論與心理動力理論,確實可以解釋我之所以 成為現在這個樣子,我衝動易怒、我防衛心重、我多疑猜忌‧‧‧這些都可以找到原因,但當我發現這些特質妨礙到自己,讓我不容易交到朋友、讓我的愛情關係不 持久‧‧我可以選擇繼續這樣,或者也可以選擇改變。這種要不要改變的選擇,就是價值判斷。

4.我認為,在國家和社會的層次上,每個其中的一份子,都有權利依照其價值判斷,大聲說出他希望他自己的國家和社會是什麼樣子。如果有人希望我們國 土上的農地多一些、小農多一些生存的機會、多一些「陶淵明式的田園」(其實這詞是格主自己寫出來的,沒有任何一個回應者這樣說),即便他經由書本或您的部 落格,知道了供需理論,認清了所有的市場條件,他還是有權利大聲說出他的期望,要求收他稅金的政府把他的想法列入考慮。

5.我認為,人民不僅有權說出他的想像與期待,更有說出以後不會被當作無知、天真、愚蠢的權利。

6.說這麼多,主要是想指出,您對現狀的經濟學分析是理性的,值得學習的。但對於有價值取向者的評語是不理性的,也是口水的。

7.您對環保人士和環保運動的評語顯示您並不了解他們,我認為在這上面,您自己也犯了您討厭灑口水的毛病。為了讓您多些認識,我特地在我的部落格寫了篇文,簡單介紹環保人士的想法和努力: http://noheard.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_16.html

8.這是您的部落格,您的園地,我所指出您的不理性的部份,您不需要做任何解釋或澄清或回應,這是您家,格主愛怎麼批評意見不同者我管不著,因此以上都不是寫給您看的,而是寫給訂閱您RSS的一千多名訂戶,以及將此文收推到黑米和funp的讀者。


因為我自己在回文中請他不必回應,元毓說格主對此也並沒有太多,只有介紹我去讀剛剛提到的「畢業致詞」。

不過其他網友和他的對話滿有意思的,可參看:http://yuyulaw.info/?p=6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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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對「偉哉!市場!」的回應,大部分也是針對他否定價值選擇和反全球化人士的論點:

格主,再一次,我覺得您對現狀的理性分析讓我獲益良多。但是,當有人對現狀的合理性提出懷疑而想要干預的時候,也就是一牽扯到價值判斷和取捨,您似 乎有拋棄理性、任意給人冠上愚蠢等情緒性評語的嫌疑。我沒有權利在格主的地盤評價您這麼做該或不該,但我想指出您丟出這類評語的輕率性,和您的理性風格不 合。

以下,我並非針對您分析的正確性提出懷疑,而是針對您據此導出的「讓市場自由發展、讓一切商品貿易自由化、讓一切勞動條件由市場決定、從價值觀點提出干預是愚蠢」的結論提出懷疑。

1.沒錯,依照您的分析,全球化是有其發生條件的,也顯現了正面的效果。但是從您指出的條件和正面效果,推論出「價值觀靠邊閃」的結論,我認為這跳tone的太厲害了。

首先,什麼可以成為商品?槍砲、嗎啡、古柯鹼、氰化物、沙林毒氣、碳疽菌、伊波拉病毒、鈾原料、鈽元素、電腦病毒、基因序列、脊髓、人體器官、代理 孕母、身分證字號、信用卡號、破壞臭氧層物質?這些都有可能是商品,要管制嗎?或者有人認為都是極端的例子,但什麼決定了他們是極端例子?什麼樣的觀念讓 你覺得他們是極端例子?在一些人眼中,象牙、犀牛角、魚子醬、原始林、菸酒、兒童、化武,不也是極端的例子嗎?這些不是經過價值取捨後的認知嗎?

2.如果格主認為以上並非極端例子,由市場決定也是OK,那麼,我合理認為將來有可能出現掌握武器、傭兵與毒品的企業集團,甚至能取代政府提供民眾所有生活所需的企業。您是否樂見這樣的可能性?不管您的答案是什麼,不也反映了您的價值觀?

3.來台打工的泰勞,即使知道高雄捷運承包商曾經發生過「限制勞工人身自由、不當刻扣薪資」等醜聞,也願意來,是因為機會成本。照您的理論,這說得 通,但這能推導出「高捷承包商不應該受到調查、譴責和處罰」的結論嗎?提出譴責和干預的人是愚蠢的,因為他們會害這些泰勞沒飯吃嗎?格主認為這樣的推論說 得通?

4.當初黑奴制度的存在,也是有其市場供需條件在支撐的。後來黑奴制度的消失是靠市場自然淘汰的嗎?相信大家都知道不是,黑奴制度的廢除有很多原因 和進程,但沒有人會反對些以林肯總統為首的美國聯邦政府領導者的意志、以及一場內戰的關鍵角色。格主,您還是認為內戰的代價太大,應該放任市場自然淘汰黑 奴制度嗎?

5.我不知道「你越禁止盜獵象牙,結果就是非洲象越快絕種」這樣的論點是哪來的?可有任何獨立科學報告指出這個結論?

6.格主認為抵制運動是愚蠢的,似乎您認為抵制運動發起人或支持者不懂經濟學、不懂第三世界勞工基於機會成本的選擇、不懂企業投資者看重的利潤、也不懂全球化。您似乎也真的認為發起抵制運動的最終目的是要消費者不要買他們生產的產品。

我要說,您對抵制運動發起者的看法是片面的、不完整的。而且,您也不懂抵制運動的策略何在。而您根據片面瞭解給出的愚蠢評語也是輕率的。

您可以搜尋一些抵制運動真正迫使企業讓步,讓企業願意改善勞動條件、減少環境衝擊的案例。真正有機會讓企業讓步的運動者,都知道全球化的好處、也知道經濟學原理、也知道勞工的機會成本,他們成功的關鍵(1)是針對品牌公司(2)以企業的立場來向企業施壓。

格主應該很清楚,抵制消費某品牌或某國產品的運動,從來未曾成功地讓消費者不購買,也從來不曾因為部分消費者減少購買而讓企業讓步,即便是最能一呼百諾、從狂熱民族主義出發的抵制運動也不曾成功過。

事實上一家企業也不會幾千或幾萬人不買而出走,他們是真的無利可圖才會出走,全球幾千幾萬個人拒買能衝擊多少利潤?不懂經濟學的我都知道這一點,發起抵制運動的人也不會不瞭解。

抵制運動的策略並不在於「拒買」本身,也不在於讓哪家企業出走,這實際上也是不可能任務,運動者根本沒這種力量。竅門在於「品牌形象」,一次抵制運 動會讓一家公司賠上多少公關形象?這家公司要再花多少公關費和形象廣告來彌補?這樣的成本會不會大過改善勞動條件、改進環保的成本?這些問題都是抵制運動 者和企業協商時籌碼,如果答案是「會」,那企業就很可能會讓步,願意讓老闆和股東少賺幾分錢,而不致因為要打更多形象廣告而少賺更多錢。

7.我以為給任何人或任何事冠上「愚蠢」的評語之前,理性的人會樂意做更多功課去瞭解真相,而不是評媒體篩選過的衝突面、激進面資訊來做判斷。

元毓說對此的回應如下:

謝謝你長篇留言

可惜許多觀點邏輯上不正確,只是充滿一堆「應然」的價值判斷,而昧於太多「實然」面的東西

康德的哲學充滿一堆應然面的東西,但是卻也在一開始強調人與真實世界的認知。

1.商品論述部分完全不正確。您也犯了「自以為自己比他人更懂什麼商品才是好商品」的價值判斷。

2.「取代政府提供民眾所有生活所需的企業」
這點很怪,這不是一直都存在嗎?

請問你的早餐是政府做給你的嗎?你的房子是政府蓋給你的嗎?車子呢?就連捷運也是私人的技術!
衣服呢?你看的電視呢?裡面的節目呢?你上的網路呢?
哪一樣不是企業所提供?
這無涉於好不好,而是實際上的東西。也不是未來才發生,而是人類歷史上一直都是這樣。反而極端的社會主義、國家控制一切的情況,才是少數例外。

奇怪的問題。

3.我上面回言內容並未說這些違法的企業不應該付出法律責任。
我指出的是這些血汗工廠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如果消費者傻傻的去抵制,那麼他們所關心的勞工下場只會更慘。
請先弄清楚我在說什麼。

高雄捷運的問題我沒有研究,但我畢竟是念法律出身的,當然違法的構成要件與應該付出的代價我是在乎的。

如您說「不當刻扣薪資」這點在勞基法與民法上都得去個案審定。而經濟分析上可以去談的就很多,像是為什麼我們要透過公權力來保障契約之執行。
這部份是我文章感興趣也討論的。
我除了憑著「直覺的正義」覺得不當課扣薪資不應該之外,我還會去研究為何不應該?因為在經濟學上會產生無效率;為何應該由公權力介入處理?是否該透過勞基法?透過民法債編本身好不好?

這每一個問題都可以成立一篇論文,也足以讓我的讀者們呼呼大睡。

我在這寫東西只是開個頭,讓大家有點思考的方向可以想。許多我想過或我讀過的,我不一定會點出來,但不代表我不知道或完全沒想過。

同樣地,如果你自認為不清楚經濟學邏輯該如何推演,那就請別隨便幫我在此問題上下結論。因為你幫我下的結論也是不對的。

4.黑奴制度部分你的歷史觀念也有問題。
如果你肯深入研究,很容易發現黑奴問題並非林肯提的自由、人權(部分是政客的藉口罷了)

最大的原因我認為在於當時的稅制,要從田地抽稅改為人頭稅,且黑人也是人,因此南方農庄的主人得為他的奴隸繳稅。

這才引得南方人很不爽,因為生產成本得大幅墊高。憤而醞釀內戰。

那您可能又以為我支持奴隸制度了。

錯了,奴隸制度本身是浪費人力資源,沒有效率的制度。
在人力資源品質低落的環境裡或許還有一點競爭優勢;但是無論是私人或國家,對人力資源的需求都是品質越高越好,則奴隸制度將有害於人力資源的養成。
為何如此?請網友自己想一下,我不給答案,只給提示:訊息成本(information cost)

5.如果你多念點經濟學,就會看到不少學者都有此說法,越禁止盜獵象牙,反而讓大象數量減少。

背後學理來自於「產權制度的經濟分析」。
沒有產權的野生大象將會因為禁止盜獵,引起「尋租(rent seeking)」的活動,進而產生「租值消散」的下場。

6.這部份看得出來你不懂商業,所以沒什麼好回的

如果一個人只是想要大放厥詞,大談他的價值觀,那是他的言論自由。

但是有人說:「你這樣的價值觀很有正義感,只是真照你的作法去做實際上會如何如何…..?」前者就摀著耳朵大喊:「我不依、我不依…..」這就是多數理想主義者的寫照。

當有人指出這些自以為是的價值判斷在實然面上會引起如何的效應,而這效應往往不是高舉價值觀者所希望。後者是否也該「做更多功課去瞭解真相」?


我再回應:

謝謝格主回應
暫時沒力氣再與您討論我的疑問了
只是再多嘴跟其他讀者解釋一下
1.不懂經濟學的我正在看您的部落格學習當中
我回應中提出的「結論」的確不是格主的,而是我根據格主的理論自行推出來卻覺得不太對勁的
格主的再回應,有許多我還是充滿疑惑與不解
自己還需要抓時間瞭解更多才有辦法討論下去,因此會暫時休息一下

2.忍不注還是想指出,格主所指的運動人士,真的並非光憑正義感就喊我不依我不依,有的也有學經濟學,只是基於其他科學如生態學、大氣科學、社會學 等,指出社會上不對勁的地方。更有些人很懂賺錢、本行就是搞經濟學的,因為認識到環境破壞的嚴重性而進行環保觀念遊說的。如Nicolas Stern,作為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最近也基於經濟學研究報告,積極說服整個社會針對氣候變遷採取作為。

3.最後跟格主通報一下,我在這裡的討論和格主的回應,我將會引用在我自己的部落格中。我認為所有跨領域的對話都是珍貴的,感謝格主願意花這些時間。


元毓說格主再回應:

你說的Nicolas Stern我知道,那份報告在經濟學界其實也是很有爭議
很多反對意見的

再者,氣候變遷是不是個問題,也是很多人爭辯的;我不認為UN的那份大拜拜報告就是答案。

我自己本身念過土木工程、念過法律,經濟學則是我從事投資與本行法學領域後跨足接觸的。

因此自然科學的東西我也不是全然不懂陌生。

我對環保的一些質疑也不僅在經濟運作上,連自然科學本身的質疑都有

暫時就到這裡了,如我所說,自己經濟學學問不足,再和他繼續對話下去之前,必須再充電,因此就此打住囉。

ps.自己難得和其他部落客戶動,收錄在這邊,也算是幫自己紀念,也可以幫這裡清一清蜘蛛網。哈!

2008/07/18

投入身家財產與血汗的環保人士多著呢

為什麼要寫這個標題?

起源於我在Hemidemi看到一篇網友收錄的書籤「商業操作的休閒農業有何不好?
這篇文章中格主元毓用經濟學觀點分析為什麼如今的休閒農業會呈現公共電視「休閒農業行不行」所批判的結果。

經濟學分析不是我所長,我看到有人認真的用專業理論來分析現象當然很值得敬佩,如今的時代,願意認真理性分析的人而不僅只灑口水的人越來越少,這樣的人值得尊敬。雖然我憂心該作者分析現象之餘過度貶抑主動的價值取捨,但這不是本篇的重點。

我想談的是該篇文章作者的一段話:

經濟學上,「做什麼永遠比說什麼」來得重要許多!

許多環保人士大力鼓吹他們有多麼熱愛土地,熱愛自然山水。
但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大發厥辭永遠是最沒有成本的事情!我們未曾見過這些在媒體上鼓吹環保之人或團體真正拿出自家財產來,買下他們認為應該要保護的土地,任其自然循環,永不開發!(即便是國有土地,若某人有這種偉大情操,我相信BOT也是可行合法的)

這有什麼問題?我難過的是:

  1. 作者強調不要口水,但這段話顯然表示他並不懂環保人士,也不懂環保人士的努力,因為確實有許多環保人士投入自己的身家財產在保護好山好水、保護大自然的。作者顯然不懂這方面的事務,卻妄下斷言,犯下了他自己也討厭的口水之爭的毛病。

  2. 許多環保的努力沒有受到理解,只因為環保事務的確需要有人上媒體、寫部落格,來宣傳環保的價值和努力,卻遭到其他人誤以為環保人士只會打嘴砲。

為何環保人士的努力會遭到誤解,有什麼更好的策略,我不知道。我能做的,只有先在這邊舉例說明:投入身家財產來保護大自然、保護好山好水的人,多的是。

如果focus在農業議題的領域,例如在石門創立臨海農場劉力學淡水大屯溪自然農法教育農莊黎旭瀛醫師農園、溪底遙農園的工作者、有機稻場穀東俱樂部的田間管理員賴青松種植有機食用玫瑰的玫開四度玫瑰園......

這些人,都不是原本務農的人,他們有的因為自身深受不健康食品所害的經歷、或因接觸環保理念等等,因而或租或買或用自己的地來從事有機的、無毒的耕作。還有些原本務農後來加入有機耕作行列的,例如三芝種蓮花的阿石伯、以及許許多多與慈心基金會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的合作農友。

再來,作為對小農支持的平台,如旗美農民市集、台中合樸農學市集、協助屏東枋山無毒愛文芒果的屏東環保聯盟等,這些平台的經營者,又有哪一個不是投入自己的財產、時間和精力的?

從事環保運動的人,也有許多不同的角色,有的人也不一定會自稱自己是環保人士,但常常對環境保護看重的立場是一樣的。像前面提到很多在親自下農的人,光是面對土地、面對作物,就有忙不完的農事,未必有時間從事政策的遊說。有的人,則認為政策遊說比較重要,願意投入組織工作,願意想辦法爭取媒體對環保觀點的報導,這些人,就是外界常看到的「環保人士」。

況且,要求環保人士自己把花錢買地保護起來,也不實際,許多人投入環保組織工作,領兼職的薪水做全職的工作,這類的人,可以縮衣節食,把慾望減到最小,仍有辦法生活下去,但能期待他們有能力去買地嗎?

況且,這也不是環保人士期待的方向,在台灣,有人開始宣傳國民信託,就像英國的國民信託組織(現在是英國王室以外的最大地主)或日本的國民信託,希望集眾人的力量,把值得保存的自然資產或歷史文化資產,保存下來,「一萬人每人的一元其力量大於一人的一萬元之一萬倍」。

重視環保,採取環保行動,不是少數媒體上「環保人士的專利」。

不知道,這些資訊是否真的有助於讓一些敵視環保運動或環保人士的人,更加瞭解環保運動在做什麼?我總是盡一份力量就是了。

媒體很願意刻意去放大極端的意見,因為衝突越大越有賣點。但是,大部分從事環保運動的人,不論有沒有媒體報導,都願意默默一步一腳印的經營,大部分從事環保運動的人,也重視文明生活的價值,希望能取得人類文明與自然的平衡點。

若你還不是很暸解環保運動和環保人士在做什麼,只要記得,不要只從主流媒體片面的印象去判斷就好。

2008/07/14

王鼎鈞:一件二二八事件懾伏了本省人,另一件煙台聯合中學冤案懾伏了外省人

這宗堪稱是國民政府來台的第一宗大型白色恐怖案,而且受害者是外省人。雖然受害者已獲得平反,但到現在還沒有獲得政府的正式道歉。

高丹華老師的社區筆記中說:

1952年,蔣中正首度知道此事,張群任總統府秘書長,曾坦言:「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應給一個交代。」但軍方回答:「要給國家留點顏面。」...
到了2007年底:

...馬英九批評執政黨不想解決發生歷史悲劇的根源,只想在選舉中消費,但整個澎湖事件中,民進黨只是秉持轉型正義做該做的事。實際上「澎湖七一三山東煙台聯合中學校長及學生白色恐怖事件」的平反與立碑,前後經過十多年的努力,當時的發動者以國民黨籍的立委居多...
KMT當權者對待受害者的態度,似乎50多年沒變!?

自認為看過了許多白色恐怖和二二八的史料,看過713這天許多媒體的報導,才知道自己的視野始終集中在「本省」受害者身上,對外省人也受害的歷史認識貧乏。

僅以此篇紀錄,警惕自己無知的比知道的還多。

自由時報20080713報導
小檔案/七一三事件 台灣第一宗大型白色恐怖案

一九四九年國民政府在中國大陸一路潰敗,其中八千名山東流亡學生跟隨國民黨政府到台灣,由當時澎湖防衛司令部李振清派船將他們接運到澎湖,並成立煙台流亡聯合學校。

國共戰爭導致部隊人數遽減,部隊嚴重缺員,七月十三日澎湖當地駐防的三十九師師長韓鳳儀與李振清前往學校,要求學生參軍,由於這與當時政府「十八歲以上男同學編成『青年軍』,半天軍訓半天上課;未及齡學生,一律進澎防部所設的子弟學校就讀」的約定相違背,校長張敏之與韓鳳儀激烈理論,學生亦大譁。

當時軍隊殘忍對學生開槍,以刺刀捅傷多人,包括張敏之在內等多人遭逮捕下獄,後被槍決,甚至有不願參軍的學生被軍隊蒙住雙眼,套上麻袋丟入海中,失蹤者達二百餘人。全案稱為七一三事件,也是撤退來台的國民政府所發生的第一宗大型白色恐怖案。

山東籍知名作家王鼎鈞曾說,「國民政府能在台灣立定腳跟,靠兩件大案殺開一條血路,一件二二八事件懾伏了本省人,另一件煙台聯合中學冤案懾伏了外省人。」

(記者許紹軒)

其他相關報導:
澎湖713事件建碑 地點終敲定
歷劫重生 王人榮有餘悸
山東流亡學生只是澎湖的過客嗎?從一座紀念碑說起
匪諜 是怎樣做成的(20060412自由副刊,王鼎鈞)

2008/07/09

不要再「被」了 你們一直用「被」還敢笑火星文

實在受不了,明明中文有很多表現被動語態的方式,但是我看許多人越來越偷懶了,表現被動,就用「被」,於是,被認識、被理解、被揭露、被傳遞、被告知、被發表、被公開、被命名、被聽見、被決議、被引用……什麼都要用「被」。只要找不到好的動詞用,就用「被」,長此以往,我們還好意思笑別人用火星文?

想想以前的家常對話,或是國文課本裡,哪來那麼多「被」。以前每天唱的國歌:「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每天要唱,很鳥,但好歹不會有人說「三民主義需要被尊崇」吧。

都是英文惹的禍。「被」,完完全全的英文語法移植過來,在英文中,寫作者習慣把想要強調的主體放在句首,但該主體不是動作的發動者,就會用被動語態,例如:

  • If something you are told doesn't feel right (如果你聽到一些不太對勁的事)
  • Let truth be told (讓真相傳出去)
  • The report was released by FAO (由FAO公開的報告)
  • I am not understood (人們都不瞭解我)
  • The ongoing decline of the biodiversity is revealed in this assessment (這份評估顯示了生物多樣性持續惡化的現象)
  • The voices of women and children must be heard (女性與兒童的聲音應公諸於世)
  • Grassroots movements can help ensure that local people's voices are heard (草根運動有助於宣揚在地民意)
可是一些偷懶的翻譯,會把這些句子翻成:被告知、被公開、被理解、被顯現、被聽見,久而久之,人們漸漸習慣這種「被」的語法,於是我們常可看到以下的句子:

  • 牛奶安全受威脅的報告需要被揭露
  • 農業文化必須重新被認識
  • 這個歷史傷口需要被認識、傷者的聲音需要被聽見
  • 緬甸需要被關注
  • 踩線團花蓮參訪,觀光協會理事長施勝郎不滿未被告知

最近監委提名作業遭立委封殺的新聞,甚至出現這樣的報導:
王建煊明確說,若那些當初不選立委而被承諾有監委位置的人上榜,如此一來「監察院就完蛋了,死路一條」(自由時報20080706
看到這,我就不行了,「被承諾」?什麼鬼?

中文不論文字或口語,都很少用「被」,甚至「被」的原意不是用來表達被動語態,而是像棉被一樣把某樣東西「覆蓋」上去的意思。所以,我們有:教澤廣被、福澤廣被、澤被萬民、澤被蒼生,等等此類的歌功頌德成語

不用「被」,用什麼?很多阿!用「遭」、「受」、「挨」、「為」、「加以」,文言一些,還可用「見」來表現(台語裡甚至沒有「被」、只有「令人」、「讓人」、「給人」);有時候,直接省略而從前後文得知整句語意的;有時後,把動詞換成主動的,例如:

一、動詞代換,最簡單的:
  • 被打、被揍、被罵 VS 挨打、挨罵、挨揍、給人打(最後這是台語)
  • 被重視 VS 受重視
  • 不被影響 VS 不受影響
  • 被委託 VS 受託
  • 被判處死刑 VS 遭判死刑
  • 被遺忘VS遭遺忘
  • 被竊 VS 遭竊
  • 被討厭、被嫌棄 VS 令人討厭、讓人嫌惡
  • 在歐美廣被認識的觀念 VS 在歐美廣為人知的觀念

二、代換動詞,將被動轉為主動:

  • 被電到 VS 觸電
  • 被刺身亡 VS 遇刺身亡
  • 被救 VS 獲救
  • 被告知 VS 獲知
  • 消息被外界得知 VS 消息外洩、消息走漏
  • 弱勢的聲音需要被聽見 VS 讓弱勢的聲音傳出去
  • 被踢爆、被揭穿 VS 曝光

三、直接省略,不用「被」,讀的人也知道有「被」的意思:

  • 你被曬傷了 VS 你曬傷了
  • 被許諾之地 VS 許諾之地
  • 這問題需要被釐清 VS 這問題需要釐清
  • 確保基因能被傳遞下去 VS 確保基因能傳遞下去
  • 正式被列入保育類動物 VS 正式列入保育動物
  • 這案子在專案小組階段就被決議不通過 VS 這案子在專案小組階段就決議不予通過
四、轉換語態,用完成取代被動:
  身上有被拷打的傷痕 VS 身上有拷打過的傷痕

五、有的動詞可以當名詞用,就不需要「被」了:
  這孩子需要被關注、被關懷 VS 這孩子需要關注與關懷

六、稍微文言一些,可用「見」
  被拋棄、被嘲笑、被教導、被抱怨 VS 見棄、見笑、見教、見怪

以上的「被」,自己用google查一查,就知道不是為了寫這篇文章亂掰來的,而且很多是嚴肅認真的文章,也這麼濫用「被」。

就像我們不希望簡體中文取代繁體中文(正體中文)一樣,如果希望保有中文豐富的語彙和多樣性,從現在起,少用「被」吧!

那麼,請再想一想,「若那些當初不選立委而被承諾有監委位置的人上榜」,這句話可以怎麼改?

lulu也在關心蘇花高!!

這是公共電視有話好說的一個畫面。

不管潘翰聲和傅崐萁舌戰,不管花蓮觀光協會理事長如何說反蘇花高的都是「二三十歲少年仔,吃飽喊餓,吃熱喊冷」(閑閑沒事吃飽撐著只會靠夭的年輕人)

Lulu就是很專心看著主持人筆來筆去地介紹「蘇花替」始末。誰說關心蘇花高的都是沒事做的少年仔,lulu成天閑閑沒什麼事做是沒錯,不過她已經是阿嬤級10多歲的老貓囉!

LULU在哪裡?點圖看清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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